; 根据多年的实践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做法,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采取三项改革措施,请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好、安排好代表团活动,配合会议秘书处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
一是预备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在同一个半天举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一般只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为了提高会议效率,这次人代会将预备会议安排1月31日上午8:30举行,完成预备会议议程后,于8:50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0:00举行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这样安排改变了以往预备会议单独安排半天举行的惯例,并且是在早上8:30进行,增加了会议组织的难度。请各代表团做好两件事,第一是组织好本代表团的代表准时出席预备会议。第二是通知各代表团的主席团成员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及时到市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厅出席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不是主席团成员的代表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就近休息,不要离开政府礼堂,以便准时出席开幕式。
二是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改作书面报告,印发会议审查批准。《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报告”,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这两个报告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列入会议议程,但法律并未规定要听取报告。把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书面印发会议,请代表审查书面报告而不再安排听取口头报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改为书面报告,只是报告形式的改变,审查两个报告仍然是会议的重要议程,对这两个报告仍然要作出相应决议,报告批准后仍然要向社会公布。媒体要对审查情况作报道,各代表团要进行认真的审查。
三是简化会议各项报告决议的内容。代表大会听取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报告,都要通过一个决议。这些年来,有关决议的篇幅越来越长,很多内容与报告本身重复。为此,将本次会议的各项报告决议的内容进行简化。决议内容只需要表明对报告的基本态度,如听取审议了某个报告,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因此,审议决议草案时要把审议的重点放在对报告的修改意见上。
三、关于主席团组成人员
本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建议为50人,由以下五个方面人员组成:是市人大代表但不是候选人选的市委领导,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有关机关负责人,各界人士代表,各代表团团长,秘书长建议由陈伯伦担任。
四、关于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代表团和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会议秘书处已经印发了《关于“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知识摘录》、《关于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注意事项》。这里,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
一是议案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代表团和代表所提议案的内容应是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