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模式的影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防止“松劲”和“二线”等错误认识的影响,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履行地方人大的法定职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同时,必须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表明,人大工作同其它工作一样,必须与时俱进。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还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而全面的落实,需要在多个领域不断改进、深化、探索、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把握依法办事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尊重实践、不断探索,善于总结、探寻规律,循序渐进、适时规范,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不竭的活力。
三、履行法定职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进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人大工作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就是要全面而切实地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能。这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作为所在、作用所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市委提出“必须发展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已有条件而且符合发展趋向的必须要加快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加快发展”符合我市当前的实际,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市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发展思路上来,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人大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和保证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服务。二是强化监督,推进法治。要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法治的基本环节。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要加强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监督,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为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完善执法检查、述职评议、执法评议和司法评议、个案监督等有效的监督形式,不断探索人大监督与其它监督有机结合的途径,形成有利于开展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工作机制,促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三是以人为本,体现民意。人大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机关。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地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必须认真地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首先必须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切实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把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等一切工作出发点和归宿。这是人大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要通过全市各级来自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密切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置于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四是结合实际,发挥代表作用。中央9号文件从保障代表知情权、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的要求,对我们地方人大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积极履行职权。代表要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地提高依法履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