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探索搞好人大各项工作的方法、程序和途径。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要加强与审议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与审议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这将作为一项制度在以后的工作加以贯彻落实,为提高议事深度、监督质量、决策水平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只有认真搞好会前的调研,才能在会议审议中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常委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提高调研质量。在调研中,要充分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倾听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坚决克服“只看好的,不看差的”、“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等不良的调研之风。参与调研的人员要从掌握的资料中去粗存精、沙里淘金;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三是依法审议,客观公正。常委会机关要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把会议材料、审议议题提前告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们要认真为审议做好准备。在审议期间,组成人员要讲实话、说实情、依法审议。要坚决克服 “海阔天空,不着边际”、“尽说好话,只唱赞歌”、“乱发牢骚”等不良之风。组成人员的发言要依法、有理、有据,简短明了,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说空话,多提建议。
四是跟踪监督,狠抓落实。落实是审议的延续,也是审议的目的和落脚点。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维护宪法法律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全面准确反映审议情况整理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及时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加大督办力度,采取检查、调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不认真办理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或进行跟踪视察,督促其尽快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