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构成
关于代表的构成要求,浙委[20c]53号文件明确:各地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多做工作,积极引导,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县级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农民占45%左右,知识分子代表占25%左右,党政干部占25%左右;中共党员代表占65%,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5%(其中民主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妇女代表占22%左右。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乡镇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可以参照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来掌握。市乡两级代表的比例结构,主要通过代表名额的分配和代表候选人提名等工作来体现。市、乡两级连任的代表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各乡镇和机关各大系统及各选区要在选举中通过宣传解释、酝酿协商,认真加以引导,为各方面和选民所接受,但最后以选举结果为准。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既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也要注意提高代表的素质。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又具有管理国家、社会事务能力和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选为代表。对于那些政治素质差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不能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对于受身体条件、文化水平、工作情况等限制难以履行代表职责的人,也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要克服把代表单纯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思想,不搞照顾性安排,以切实提高代表的素质。
二、关于选区的划分
选区是选民进行选举活动,产生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提高选举的成功率。划分选区时要注意考虑代表资源的分布和代表结构的要求等因素,避免所划的选区没有理想的代表资源。同时,要严格执行《选举法》关于每一选区产生一至三名代表和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法律规定。由于这次换届选举是市、乡同步进行,各乡镇要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划分选区时要统盘考虑,从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发,尽可能把选举市人大代表的大选区由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若干小选区组成,同时要避免出现大小选区之间相互交叉现象。具体选区的划分,农村可以以一个或者邻近几个村划为一个选区,如果分配给乡镇的市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名,也可以单独划一个选区;城镇居民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其人数够划为一个选区的,单独划为一个选区;人数不够划为一个选区的,可就近按系统、按行业划为一个选区,或者与邻近的几个单位、居民划为一个选区。选区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由选民推荐选民小组组长。
三、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和工作要求
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基础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而且其各个阶段的工作是紧密相联、环环相扣的。各乡镇和机关各大系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间,结合当前实际,切实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搞好。按照工作部署,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为便于开展选举工作,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给大家一份《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表》,供选举工作参考。这里说明一下,驻江部队选举工作与地方不一样,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下面,我把各阶段的工作步骤和要求讲一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骨干,划分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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