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之间属于领导关系,各级人大代表之间是层次递进的选举关系,上下级人大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这就决定了人大上下级之间必须加强工作联动,保持总体上的步调一致。要加强纵向联系,横向协作,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多联系,勤沟通,接受指导,争取支持;常委会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要想着基层、依靠基层,既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业务指导,逐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推动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又要注意总结、推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县人大工作的平衡发展。
四、建立四种机制,加强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
一是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完善和改进代表工作制度。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制度,建立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要完善和改进代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代表互访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小组联组活动制度等制度,坚决克服过去多数代表一年只开一次会,一年只见一次面的不良状况,要用制度帮助和促进人大代表主动参政议政,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按就近方便的原则,组建代表活动网络,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要联网,“块块”活动与“条条”活动的网络要有机结合,以有利于代表视察、检查工作,更便捷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保障和服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经常性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提高人大代表的活动面、参与率和知情度,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经济建设和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骨干作用,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具群众基础,更加充满活力和合力。
三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具体体现。要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建议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切实改进办理督办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坚持上门办理、实地办理,对能够办理或通过努力可以办理的意见建议,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办结;对一时不能办理或不属本级人大职权范围的意见建议,要敦促他们向代表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说明,力求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谅解。要通过认真督办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激发代表的工作热情,提高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四是建立培训学习机制,大力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要针对人大代表变动较多的实际,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努力提高代表素质。要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权利,主动及时地给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通报县情政务,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与此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代表法》,不断总结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大力宣传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的代表意识,努力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争当四个模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要争当学习的模范。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创新的基础。当今世界发展迅猛,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社会实践丰富多彩,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时刻提醒我们必须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研究新事物,解决新问题,否则就会落伍,就会被时代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