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兼职现象”的由来和背景
从历史渊源来看,党政主要领导人“兼职”的现象,一般而论,由来已久,并非今日始。只不过,以往长期存在的“党政兼职”现象,突出表现为党的主要领导人兼任政府的主要领导职务,而不是表现为兼任人大的主要领导职务。这种现象从建国初期就已出现。从*年9月的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到1954年9月的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党中央的4名核心成员兼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大行政区一级,党的中央局书记也大都兼任行政委员会或人民委员会主席。小市一级同样有类似的情况。这种党的主要领导人兼任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现象一直延续至改革开放之初。可以说,这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存在的一种“党政兼职”或党政不分的组织形式。
*年8月,*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针对这种兼职形式,提出的一项改革就是,“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中央一部分主要领导同志不兼任政府职务,可以集中精力管党,管路线、方针、政策。”(《*文选》第2卷第321页)根据这一原则,党委书记兼任政府首长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后不久,就着手解决,并很快基本得到了解决。这是当时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取得的一个显著成果。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之后,人大的地位和职能作用日益提高和加强,以往那种“橡皮图章”的状态在逐步改变。这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在以差额选举政府领导人时,人大代表的意志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从而出现了有的被安排的候选人落选和有的议案或报告得票率比较低甚至没有通过的情况。这本来是在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中出现的正常现象,不足为怪,但是,我们有些习惯于“一致通过”或“基本一致通过”传统和思维定势的领导人,却把这种现象的出现视为“出了问题”、“不正常”。在这种背景下,为了便于实现“组织意图”,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现象便悄然随之而生,并逐步扩大,以至于在不长的时期内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对于这种现象,既没有经过必要的研究和分析论证,也没有给予一定的舆论宣传,使人困惑不解,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问题的提出
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现象,大体上是在党的十五大之后陆续出现的一种政治现象。目前,这种现象已经日益普遍化,而悄然成为一种趋于固定化的政治模式。据悉,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实行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在*年底有3个,*年底有7个,*年底有11个,*年底有10个,20*年底有8个,20*年底有11个,分别占总数的9.7%;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