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法制轨道。选择那些违法事实清楚,社会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件进行个案监督。要探索人事任免程序新方法新途径。依法由人大任命干部,都要经过法律知识考试,经济责任审计,社会公示,作供职和述职发言。对法职人员任命,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职人员任前考察了解的实施办法》进行工作考核。真正实现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最主要、最根本的职权。为了明确市本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原则、程序、范围,在总结前三年人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争取出台《绥化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增强行使决定权的实效,切实提高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围绕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经济环境治理整顿、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行使决定权。
三、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工作 依法治市工作,就是通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加强宪法教育。结合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50周年纪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宣传我国第一部宪法的发展史及作用,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在9月13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诞生50周年纪念日前后,举办多种活动进行庆祝。同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加强“四五”普法。监督“四五”普法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卓有成效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加强“两制”建设。常委会或各专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两制的建立、实施情况,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管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项权利。
四、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所代表的各个阶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畅通人大代表为经济建设发展、为人民办实事渠道。深入开展“三联系”活动,使各级人大代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献策出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畅通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渠道。在去年青冈祯祥镇代表向选民述职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这项活动,使人大代表接受选区选民的监督。畅通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办理渠道。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畅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议政渠道。继续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旁听常委会制度。吸收对审议议题精通或感兴趣的人大代表和公民参加常委会,听取他们的意见,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畅通信访渠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市人大常委会接待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受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申诉、控告,使人大常委会成为人民群众之家。畅通与县乡人大联系渠道。加强与县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的联系与指导。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常委会行使好职权的前提和保证。在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事物的真实情况实话实说,既讲成绩,又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