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选举委员会要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在以往选举中,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条件不够明确,过程不够规范和透明,因而引发争议。针对这个问题,中央、省和市委文件都强调,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使讨论、协商的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为此,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既重视选民的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如果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又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预选是20**年修改选举法时新增加的规定,预选不是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须程序,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一种特殊程序,也就是只有在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启动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第三,加强和改进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20**年修改选举法时又增加了一项规定,即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是扩大选举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让选民更充分地了解候选人,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以往在介绍代表候选人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有的地方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内容和方法比较简单,一般只限于张贴简历,不利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另一方面,外地还有的地方出现代表候选人组织“竞选”班子,进行自我宣传等“竞选”活动。针对以上问题,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样可以使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也有利于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和扩大选民的有序参与。
(五)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选举代表时,要以投票站和选举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尤其是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时,要严防违法现象出现。代表候选人的亲属不要安排为工作人员跟随流动票箱,选举工作人员接受委托画票也不能超过3人,防止出现工作人员多画选票的违法行为。此外,有关选举的其他程序和方式,法律都已做出具体规定,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不能图方便、怕麻烦而简化程序。
(六)组织开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要制订好市、乡两级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办法。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走访选民或视察,为出席会议行使代表职权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慎重行使选举权,保证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二、重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群体结构,进一步加强市乡两级人大建设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能否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和威信的提高。因此,要把好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质。人大代表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代表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注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