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契合点,实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把“五个统筹”落实到方方面面,实现协调发展。三要推进可持续发展。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重视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四要在科学决策的同时,更加注重民主决策。要着力推进民主决策的规范化,从制度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
第二,要把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促进科学发展上来。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是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探索法定职权内的有效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使“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今年,在监督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工作。针对目前我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压力和困难,要按照更加注重经济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城市化带动、更加注重农村改革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革民生、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听取和审议工业转型升级、农业转型升级、交通道路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截污纳管、民营医院运作、民事审判、残疾人工作等情况的汇报。同时,紧紧抓住我区在经济转型升级和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自主创新不足、社会矛盾凸显等突出问题,围绕科学发展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提出有前瞻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第三,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集中人民智慧、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把关注民生、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务求民富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第四,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品质,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去年,我们在依法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在履职方法、履职形式、履职平台、履职载体等方面推出了十项创新举措,在推动工作、增添活力和树立权威上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今年,经过党组的研究,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创新和突破:一是改进了人代会的会务工作,狠抓人代会会议纪律,对代表和列席人员出缺席情况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巡查、通报制度。二是对人大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人代会预备会议结束后,人大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与代表工作先进和优秀议案、建议一并进行表彰。这两项工作已经在年初的人代会上实施了,以后要坚持和完善。三是要出台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的相关制度,每个政府组成部门每届任期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一般不少于一次,重要部门可多次听取,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公平。对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问题,前段时间汪柏遂副主任带队到湖南省涟源市考察了人大工作,回来后结合我们本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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