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决定重要事项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及其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要邀请人大的有关领导列席。要积极支持人大将县委的主张、意图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为建设法治社会多作贡献。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畅通政府与政协联系渠道,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在政府主要领导与政协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与政协分管领导、政府各部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三个层面上建立和完善联系协商机制。政府召开决定重要事项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要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列席,认真听取意见。要主动适时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通报经济形势、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支持人民政协发挥团结和民主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力量和聪明凝聚起来,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性。
要为人大、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政协常委会的各项法定开支,以及其它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各部门、各乡镇要为改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非凡是要关心在基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同志们,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和政协工作。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同舟共济,积极进取,努力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