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
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我院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领导重视,分工负责。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配置一部专用联络电话,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联络室具体负责办理,采取“一事一复”的方式,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听取反馈意见。将一些代表请到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通过这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今年我院还在人大代表中聘请了21位特邀执法监督员,对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极个别同志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熟悉不够,片面地认为监督是挑毛病、找麻烦,工作中有畏难或消极情绪。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正。
宪法规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是人大的职权。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改进法院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足率的重要措施。为此我院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思想熟悉,加强领导,狠抓制度落实。要教育全院干警,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熟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每一名法官充分熟悉到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加强领导,院长、副院长要亲自督办,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和完善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理效率。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在办理工作中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网络,使这项工作更有效地开)展。完善督办程序及催办制度。加强中层领导在督办环节中的作用,改进督办案件与院中层领导脱节现象。切实处理好交办案件与工作任务的矛盾,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效率。对尚未审(执)结的案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所有建议按期办复、办结。
3、落实办理规则,保证办理质量。对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按照办理规则,层层抓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对待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督办案件办理质量。对人大代表建议涉及具体案件的,要依据有关法律,认真调查核实,做出公正处理和及时答复。
4、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在人大代表建议涉及的案件办理中,对确有错误的办案人,要按规定予以处理,切实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结合我院的各项治理规定,对办理建议工作中不重视,未能及时完成交办任务和转变审判作风不力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用制度规范行为,确保法院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对于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院要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让代表满足,让人民满足,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