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办理的实效,,使每件建议都落到实处。能办好的,要认真办理;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和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办理结果要让代表看得见,摸的着,办出社会效果。办理工作要注意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对代表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4.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一是要健全和完善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变被动办理为积极主动办理,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法,实行开门办建议,答复前,要走访一次代表,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答复后,要做好代表建议征询意见工作,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二是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办理代表建议责任制,进一步拓宽办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总结交流办理工作的经验,促进办理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提高;三是要加强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考核。县人大常委会人事科将把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汇编成册,组织代表进行评议,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好评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县人大常委会予以表彰,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或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5.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承办单位也要充实办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落实办理责任制。县人大将加大检查督办的力度,及时掌握和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6月底前,县人大主任会议将听取有关方面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前,还要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到现场进行视察。对人大代表反映强烈,应该办、能够办而又未认真办理的建议,要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同志们,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艰巨而又极具责任感、使命感的任务,大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把办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与促进安平经济发展相结合,团结奋斗,扎实工作,推动安平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