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进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要坚持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三是要切实解决好人大、政协机关建设的实际问题。认真解决人大、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会上,制定下发了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除对人大、政协工作提出要求外,还对人大、政协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在经费问题、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干部交流使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尤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切实抓深、抓细、抓到位,努力提高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实效。
四、要站在履职兴县的高度,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给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人大、政协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望,就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建立好组织,强化基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训教育,吸取知识营养,提高素质,增强本领。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发扬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优良传统,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打造"学习型人大、学习型政协"为目标,从每一个机关干部做起,从每一个代表、委员做起,积极开展形势教育、政策教育、法律教育,不断拓展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广学博学,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在学习中求未知,在工作中求真知,在开拓中求新知。要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掌握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遵循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前提下,敢于破除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敢于积极寻求新的工作思路,敢于大胆创立新的工作方式,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抓好人大、政协领导和机关干部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调查、学习、培训等活动,鼓励他们认真调研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案,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和民主监督、依法监督、参政议政水平。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增加年轻干部,形成梯次结构,保证人大、政协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建设一个团结民主、廉洁高效、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大人大、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注重从人大、政协机关选派干部到基层和党政机关任职,有计划推进人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的双向交流,优化干部结构,增强活力;要转变干部作风,按照"三贴近"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摸实情,务实事,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树立良好形象。
三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遵照《宪法》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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