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既注重了检查质量,又提高了检查效果。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在统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少数在岗统计人员缺乏必备的专业技能,难以正确地填报统计资料,造成统计信息失实。2、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台账制度不完善,以致上报的数据不准确。3、工作作风不实,少数组织统计调查的单位和部门,在进行数据综合汇总时把关不严,造成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紊乱。4、少数单位和少数人员,无视法纪,填报统计数据凭主观臆断,个别单位的领导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暗示、授意、甚至胁迫统计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示政绩。为提高全区统计工作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1、要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2、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建章建制;3、要切实搞好统计基础工作;4、要强化对统计执法的监督。这次执法检查的声势和规模,深度和广度,影响和效果均是前所未有的,发现和揭露了一批统计违法行为,并积极稳妥地进行依法处理,统计工作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使全区上下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祸国泱民的腐败行为,进一步推动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推动了《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落实。
《会计法》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1999年,区人大财工委检查了全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指出有些单位领导违法干预会计工作;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知情不报等问题。针对会计信息失真“顽症”,区人大财工委提出:1、要深化会计体制改革,实行会计委派制,规范会计工作秩序。2、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严厉打击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违法行为,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3、要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依法治税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区人大财工委听取了税务部门贯彻新征管法和依法治税工作情况的汇报,认为我区税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纳税意识差,税款征收难。2、治税合力弱,依法治税难。如何正确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创造一个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认为:1、深化新《征管法》宣传,增强纳税人意识。树立违反税法与刑法同样要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