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同时我们还要把在基层和实践中了解到的民情、民声、民忧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委汇报和有关部门反映,畅达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为市委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参谋和意见。此外,我们在行使决定权、监督权的过程中,在开展“三查(察)”等代表活动中,也要紧紧围绕“民情、民声、民忧”来进行,切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
四要把行动统一到自觉维护市委和机关的形象上来,强化约束,严明纪律。我们的人大机关是市委领导下的机关,我们的人大干部是市委领导下的干部,所以我们每个人大干部的形象和风貌,代表着整个机关的形象,常常也折射出市委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们人大机关要紧紧围绕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要求,提高辅助决策的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智囊作用,改进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保障作用,使人大机关成为荣辱观教育的模范、“五大讲”活动的模范,维护市委形象的模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模范。要强化政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自觉地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目标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要强化组织纪律。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决服从市委工作大局,自觉维护市委权威,在贯彻市委决策上态度要坚决,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走样。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还要用自己的言行和人格力量为广大群众做出榜样,坚决维护市委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诋毁和有损于市委形象的话,并要同损害市委形象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坚决消除和杜绝“杂音”和“跑调”现象;要强化工作纪律。我们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出台了涵盖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各个层面的规章制度,而我们制定这些制度的目的就在于规范我们的行为和工作。所以,我们无论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还是开展各项活动,无论是在学习工作当中,还是在八小时以外,都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约束好自己的一言一行,规范好我们的各项工作,自觉地树立人大机关的形象,自觉地维护市委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