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党的领导,支持基层人大工作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县的绝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乡镇党委书记兼任的,党委一定要把人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尊重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在实际工作中,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安排,积极支持人大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乡镇党委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认真听取同级人大的意见,对人大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作出明确答复。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时,应吸收未进党委班子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党委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应吸收主持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列席。乡镇党委和政府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也要邀请乡镇人大的同志参加。
(二)营造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社会氛围。人大代表工作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十分重要。一是要将《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结合普法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二是要结合每年召开的市、县、乡三级人代会和人大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座谈会,组织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交流人大工作经验。三是要结合人大代表履职进行宣传,对人大代表履职出色的先进典型,要通过人代会、电视、简报等形式推广和介绍,供其他人大代表学习借鉴。总之,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人大制度和人大代表地位、作用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各方面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增强人大代表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积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保障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必要条件。各级党组织要倡导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积极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人大代表活动需要。人大代表在调查、视察和检查时,各乡镇、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提供真实情况。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为其执行职务提供方便,对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县“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建立和完善办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人大监督收到实效。
三、搞好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履职能力
各乡镇人大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乡镇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最前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建设都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自觉地克服人大工作是“休闲”、是“退居二线”、是“摆设”的错误意识,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抓好学习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根本途径,积极运用集体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