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总结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途径和方式,逐步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加强工作监督。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今年的工作任务,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总体工作思路,安排计划,开展活动,督促落实好市委的各项决策。重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三”战略和“五个转变提升”,加大对财政改革、税费收入管理、生态市建设、临沂城总体规划、红色旅游、少数民族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平安临沂建设、广播电视管理、土地复垦、水利工作、林果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监督。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十一五”计划的制定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继续开展好xx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要加强法律监督。认真监督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强化对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型和转移。重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督促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四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积极实施个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统一的原则,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维护和实现好党委的意图。继续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公仆意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进一步拓展民主渠道,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和内容,搞好代表小组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庭庭审、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全方位、多渠道地听取代表意见。切实发挥好代表建议“直通车”的作用,建立“好议案、好建议”及“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制度,进一步调动代表提议案、建议和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完善代表监督机制,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做好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以他们为榜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常委会要继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质,从而更好地指导人大工作。要认真学习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探讨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切实转变作风,围绕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使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党委意图,充分反映民意。要继续做好勤政廉政建设,努力塑造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科学、勤政廉洁、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人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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