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决定变成人民的意志;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人事问题的意见,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使党委的意图得到充分体现和圆满实现。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组织的决定和主张,真正使换届选举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动员群众、鼓足干劲、推进工作的过程。
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严格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实现二者有机结合,既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换届选举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民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扎实做好人大代表人选和领导班子换届人选的酝酿、推荐、考察提名工作。要借鉴党委换届的成功经验,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适当扩大会议推荐范围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会议选举时,要充分尊重代表的选举权,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党组织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严格执法,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学会通过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运用法律规定来解决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问题,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沿着法制的轨道顺利进行。
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次人大换届涉及许多干部的进退留转,一些同志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议论。区委组织部和各镇、办事处党(工)委要注意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选民、代表和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注意做好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选民、代表和各级领导干部以对党的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出以公心地评价和推荐干部。在区委确定人事安排方案后,各镇办党委要及时和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沟通情况,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地做好相关工作。要按照区委的要求,重点做好不能继续提名,或者虽够条件却因各种原因不能新提名同志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他们多了解、多关心、多爱护。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有关同志谈话,说明组织上的考虑,听取他们的意见,引导他们从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积极支持换届,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维护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人大换届选举,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选好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是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任务。对这个问题,中央和省、市、区委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吃透弄准相关政策和规定,切实把握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严格履行程序步骤,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切实搞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要准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