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候选人要尊
重选民和代表的意见,不能包办代替。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条件成熟的选区,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差额选举。㈣及时做好领导班子调整和有关的推荐工作。这次换届,区、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都要依法重新选举或任命。按照省、市委的安排和要求,在推荐领导班子人选时,要注意吸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党委的意见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方案。
按照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需要推荐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领导干部,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推荐到参选选区,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活动。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在两个月内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㈤正确执行代表辞职的有关规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协商人大常委会党组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可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镇级人大代表可以向镇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㈥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加强检查指导,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这次换届,既要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又要通过人代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为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议区委成立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附后),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换届选举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搞好试点,培训骨干,加强检查指导和具体帮助,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建议选举委员会主任由111同志担任,副主任由111111同志担任,委员由1111111同志和开发区、××铝业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同志担任。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大梅同志兼任。各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各街道设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名单附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负责辖区具体组织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政党、团体,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换届选举搞好。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要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社会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紧紧围绕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