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二是要规范会议程序。人大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法律程序严格。无论会议的筹备,还是会议的召开;无论是主席团会议,还是全体代表会议;无论是议案的提出,还是议案的处理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一些涉及到代表民主权利的必须有的程序不能随意简化。三是规范会议的审议。这也是我们镇人代会的薄弱环节,必须予以重视。在大会期间,代表对各项议程进行审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把人民的意志经过民主集中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也是人代会与其它会议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要把组织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的各项议程,作为开好镇人大会议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好。要通过代表队审议、专题审议、大会审议等多种形式,提高审议的质量,同时要做到时间安排服从审议的需要,审议的形式为提高审议质量服务。总之,审议不能走过场。四是规范会议的选举。在这方面关键是要做到,把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统一起来;把努力实现党委意图与充分尊重代表意愿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而更好地保障在选举过程中代表的知情权、提名权和选择权,使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达到组织满意、代表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要通过以上的“四个规范”,把我们镇级的人大会议开好。
三、要切实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镇人大代表是镇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基础。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认真组织和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的活动制度化、正常化。二是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围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个人持证视察,以及执法检查等活动,从而推动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要从推进政府工作和促进行风好转着眼,组织代表开展镇政府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活动,以及评议镇政府和“七站八所”工作的活动。三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抓好交办和督办工作,狠抓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对一些重点建议要重点办理,跟踪督办,扩大影响,使代表的这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到实处。从我们了解各镇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看,部分镇这一点做得不够。会议开过就算了,代表在会上提的一些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不够好。四是注意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进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大主席职责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胜任自己肩负的重任,干好工作,就必须注意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
(1)先要明确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的职责。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主要有三项,即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了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大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对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作了适当的拓展,具体为八项:
第一项,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并调查在本地的执行情况。这方面镇人大副主席、副主席责任很大,不仅自己要带头认真学好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而且要向各方面做宣传工作,同时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推动政府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第二项,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本级人大会议的具体事务。主要是起草好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稿和有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