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强化法律监督,重点要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审议监督、执法检查等有效手段,加强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推进“四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抓好督促整改。要通过法律监督,努力形成政府和公职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各项社会事务;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体公民具有良好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和机制,切实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工作监督,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国《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划的计划和预算,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权力。这些都是《宪法》规定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的权力范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念所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行使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权,重点要做到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一个关键。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监督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通过行使监督权,推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虽然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人大工作同样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服从和服务于富民强市、率先发展的主题,为促进我市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注意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审议、视察和评议等工作,切实推进“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工作监督,还要注意做到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监督工作,使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要采取听取汇报,代表视察、考察、民主评议,常委会对被任命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和对其所在单位的工作评议等形式进行监督,促使我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抓住选举任命人员这个关键。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把让党放心和人民群众满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帮助被任命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保证选举任命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3、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和“授予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使命。同时,人大代表又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密不可分。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也是夯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群众基础的关键。人大代表切实发挥作用,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关键要做到两点,一要有强烈的“代表”意识;二要有较强的履行职责的能力。而做到这两点,从目前的条件来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