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法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思路,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逐步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先决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保证增加农民收入。
二、关于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社区治安环境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做出了很大努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警力配置向社区倾斜,特别是已经开始组建社区巡防队,大大加强了社区治安防控力量。二是增强社区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电子报警装置、电子监控装置、警务信息系统等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三是投入在加大,舍得花钱买平安,仅社区巡防队一项,政府每年将拿出300万元。社区治安防控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办公用房不达标,影响警务进社区,制约治安防控工作开展。二是社区民警管户规模过大,居民“见警率”低,社区防控力量显得不足,打击犯罪、民事调解、两劳安置、流动人口管理受到影响,居民心理上没有安全感。三是社区的防控组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基层防控组织大多是义务性的,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提以下几点建议:一要充分认识治安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社区治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上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要加强社区建设和治安防控工作,而且我市80%的刑事案件又发生在社区,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须把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抓出成效。二要下大气力解决社区办公用房。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使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实现社区警务与社区办公一体化。三要整合各方面力量。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区街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领导,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协助、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区治安防控工作。
三、关于述职评议工作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进行评议是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好形式,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法官工作,进行了一次积极有益、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尝试,由于组织严密、部署周密、与各相关方面配合紧密,保证了评议有力度、有深度、有震动、有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也得到了上级人大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运用述职评议这种形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本次会议通过了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投票推荐产生4名被评议人员,表明人大常委会这项贯穿于全年的重点工作就要进入实质性的全面实施阶段。这次述职评议对象为常委会民主推荐,这样做的目的是力戒评议的形式主义,克服主观随意性容易形成的评易不评难的局面。搞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有利于促进被评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切实改进执法和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利于政府组成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围绕环境年建设,完善服务和管理职能。为此,对于这次评议,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强调几点要求:一是被评议对象要端正态度,正确认识。我们评议的目的不是整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为了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