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要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各国家机关都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既独立负责、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
2、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工作布局,积极支持人大开展工作。市委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研究答复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事项。各乡镇党委也要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指导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人大工作。要健全人大负责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人列席同级党委会议制度。特别是在乡镇,乡镇人大主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乡镇党委会,这有利于乡镇人大及时了解乡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更好地开展工作。党委及“一府两院”召开的有关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应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3、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人大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人大的工作成效、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及时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和执法检查、评议、视察等重要活动;及时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创造条件开设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加大力度宣传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作为干部培训、轮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
4、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一个党委”、“三个党组”的组织机构是实现党委“核心”作用和执政意图的组织形式。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政协“三个党组”受同级党委领导,对同级党委负责。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人大常委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5、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各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适应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要求的思维方式、领导方法和工作习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在发表讲话、制定文件和进行决策时,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话不说,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事不做。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开展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级政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解决“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
充分发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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