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实施监督。其次,要选准监督内容,按照“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监督的重点,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各项工作,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再次,要正确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立足于支持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寓支持、协调、服务于监督之中。同时,要不断增强监督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将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的事项、目的、进程、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引导群众参与,使人大监督更有基础,更具活力,更符合民心。三是要正确监督。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主体的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源自“被代表”者的信任和委托。因此,人大代表要时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对人民负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代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要遵循人大“个人无权、集体有权”的特点,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在对“一府两院”监督过程中,人大代表有权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插手“一府两院”具体事务,也不能代行人民代表大会集体的权力。同时,在行使监督权中,要注意始终代表多数群众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和议案时,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建树、有价值的建议,只有这样,建议才有可办性,履职的效果才能得以实现。
(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由广大选民层层推荐、直接选举产生的,最受人民信赖,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影响力,是“三个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很多代表同时又是本单位、本行业的模范,其一言一行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因此,人大代表要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当好群众的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一是要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要以“双争”(争创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建议;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以上调查;帮助群众至少办一件实事或帮扶一个贫困户;参加一次以上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参加一次以上代表小组组织的围绕“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检查活动)。二是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中央9号文件明确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人大代表要按照省、市、县、乡镇四级代表混合编组的安排,自觉主动地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进一步落实各代表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积极组织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视察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每个代表小组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10天,真正做到活动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实效,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提供平台,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通过代表专线发挥作用的新途径。为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沟通,县人大常委会在花林寺镇部分选区的3名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代表专线的试点,荷花镇也准备在2名人大代表中开通代表专线,这对于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拓展选民了解社情民意途径是有效的探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专线现实意义、代表联系方式和实际运行效果的宣传,让更多的选民通过代表专线反映他们的诉求和愿望。我们也希望有一定工作条件和能力的人大代表加入到代表专线的行列中来,并通过代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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