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会议各种材料,结合实际思考问题,尤其是在审议工作报告中要立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主政治建设大局、和谐社会建设大局,道真情、说实话,实事求是地评价和审议各项报告、议案,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代表人民群众认真行使好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在会后要认真总结会议成果,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和向广大选民宣传会议精神,带头并积极组织人民群众执行会议各项决定、决议。二是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人大工作根本的政治原则,也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因此,人大代表在行使权力中,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性观念,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志作为正确行使代表职务的核心和前提。人大代表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只有在依法治国方略的保障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坚持和完善。因此,人大代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规范执
行职务的行为,提高履职效果。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强化民本意识,注意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始终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到关心“热点”、督促“难点”、关注“焦点”,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认真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管理国家事务职责的重要途径。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发挥联系选民、反映民意,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带头作用,既要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又要在本选区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类活动,服务选区人民群众,接受选区选民的监督。(二)切实发挥监督促进作用。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强制性权力,其实质是国家权力运行的控制机制,其职能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防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滥用权力。在我国的监督体制中,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是诸多监督形式中最高层次的、最具权威的、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人大代表要通过参加视察、调查、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
本文由: www.gwku.net 免费提供 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作用。一是要敢于监督。敢于监督,就是要强化监督的责任性,树立抓监督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对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要敢问、敢管、敢查,敢于运用法律和规章的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内容,提高监督质量,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为、有效。二是要善于监督。就是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达到这个要求,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