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方式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这对于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些既为做好我县的人大工作提供了大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也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同时,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经过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努力把远安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宽裕、社会文明和谐,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绿色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必须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的局面,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先进作用,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必须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改进“一府两院”工作,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量与效果。这就需要广大代表的齐心协力,需要广大代表的智力支持,需要广大代表素质的不断提高。全县人大代表来自四面八方,来自不同工作岗位,代表的个体素养千差万别。今天在座的各位代表,来自农村基层的方方面面,有的是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村组干部,有的是具有生产管理技能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是在经济建设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经济大户,有的是能为民代言做事的普通群众,这些知识、经验和特长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何发挥优势,把丰富的实践经验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加强理论培训、提高理论素养显得尤为重要。在全县176名新一届人大代表中,有97名是新当选的代表,初次接触人大工作,对人大工作有一个熟悉和学习的过程。即使是过去多年的“老代表”,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发展要求也需“充电”和“加油”。随着我县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人大代表个人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既要具有代表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愿望,还要具有依法履职的水平。这就需要广大代表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代表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些规定,充分肯定了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在新形势下,要强化和深化人大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的局面,必须强化代表对主体地位的认识,不断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切实发挥管理国家事务作用。人大的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是管理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都要通过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来实现。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行使职权、发挥管理国家事务作用最集中的场所,人大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项工作。在会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方式掌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做到知情知政知民意,为开好代表大会做好充分准备。在走访选民、调查研究中,要善于围绕大事造题,要善于知小见大、知微见著,要善于筛选、甄别、提炼所获取的各种信息,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建议。在会中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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