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展观提供决策保障。要重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力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的建设。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选任干部的监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是关键。在选举和任命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干部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做好选任工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树立和贯彻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对选举和任命后的干部要加强监督,把是否以科学的发展观去履行法定职责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促使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群众观,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对照《建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为明年初人代会审议我市“十一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我们要认真对照《建议》的精神,继续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从6月份以来,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等方式,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意见》,并呈报市委。市委对市人大开展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书记郑道溪及时作了批示:“市人大对‘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意见,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切合我市实际,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一五’规划。”下一阶段我们要根据中央《建议》的精神,对“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项专项规划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市政府制定的规划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更符合全市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四、把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闽委办[2008]16号文件、市委《实施意见》结合起来
10月18—19日,省委调研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闽委办[2008]16号文件的情况,对我市贯彻落实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但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闽委办[2008]16号文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以省委调研检查组的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闽委办[2008]16号文件、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重新制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机构,为代表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探索实行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代表约见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代表旁听庭审等做法,不断丰富和创新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2)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抓紧修改、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在本月底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争取按计划在年内出台。修订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以及秘书长办公会议等制度。对办公室和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