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创新巧干的能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我还是那句话,有为才有位,关键是要有为。在南昌面临历史性发展机遇的转型期,妇联也承担着伟大的任务。我们南昌的刘和珍就是处在历史转折时期,高举“五四”运动解放大旗,向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开战,为中国妇女自立自强呐喊的伟大女性。当前,我们南昌的广大妇女就是要学习这样一种为了文明,为了进步的战斗精神,勇于走在时代前列。
第三,希望你们在个人修养、团结奉献上当好表率。广大妇女群众要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争做时代的新女性,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个人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待人处事来体现。妇联是我市妇女工作的窗口,妇联干部是我市广大妇女的代表,你们的形象代表了我市广大妇女的形象。因此,妇联干部在言行举止、风度气质、待人处事方面都应给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努力做到走出去有形象,站起来能演讲,坐下去能工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讲团结、讲奉献,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宽宏的气度、高贵的品质来影响和带动全市广大妇女提高素质和形象。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推动妇女事业的新发展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事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妇女工作,把妇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妇女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指导妇女工作。
要注意发挥各级妇联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对涉及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和有关政策,要及时征求妇联的意见,切实保障妇联依法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要从政策、制度、经费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妇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妇女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性别歧视,坚决扫除损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从战略高度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关心女干部的成长进步,采取多压担子、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办法,为女干部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要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女干部,大胆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保证女代表、女委员在人大、政协中达到应有的比例,从制度上保障妇女参政议政的政治地位。
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良好环境。关心妇女,支持妇联工作,不仅是党委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有关涉及妇女权益和发展的问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工作联系,发挥妇联的作用,把妇女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各级司法执法部门要积极与妇联合作,支持妇联开辟新的工作领域,在保护妇女权益上发挥好职能作用。各宣传舆论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国策,大力宣传先进妇女的典型,揭露和鞭挞歧视妇女的陈旧观念和丑恶行径。总之,要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