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的途径。行业协会的设立要从地区和产业实际出发,加强统筹规划,不能搞行政命令层层对口设立;现有的由政府发起组建的行业协会,要逐步改为由企业自发组成、自主办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离,行业协会秘书处不得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对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的政府现职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退出行政职务或辞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职能部门不得干预协会领导人的选举,要逐步理顺与协会之间的关系。还要避免有的职能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对协会管理权力转化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益的途径。
第三,树立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新理念,建立职能部门与协会的新型合作关系。在我国,维系行业协会运转的经费来源有会费、政府资助、捐赠及有偿服务收入等。但由于企业普遍效益不好及国民收入偏低等原因,会费和捐赠等收入通常难以维系协会开展活动的需要。协会作为提供公益服务的组织,有偿服务的收入也是比较有限,所以大多数协会把经费来源的希望主要寄托于政府资助。这种靠政府资助维持协会生存的财务机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政府而言,政府只管拨款,但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工作的结果从不过问。国家拨给协会的钱用到何处、有无起到作用或起到作用的大小无人关心;二是对协会而言,工作依赖于政府拨款,政府给钱就做,一旦不给钱或钱给的少,工作就要陷于被动局面。若不对这种财务机制进行改革,协会就会没有出路,更不会有发展,所以,必须改革政府对行业协会的资助方式,树立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新理念,建立购买服务制度,是协会获取生存和发展源泉的重要手段。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那么,什么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呢?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履行其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也就是说,政府为适应社会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和实现其为民服务的职责,出钱选择协会,通过协会提供的服务满足社会需求,而协会用政府购买自己服务的钱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源泉,以实现协会为社会服务的价值。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方式相比,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实施使得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增加了一个新的主体和环节层次,即服务者,引入了一种新的机制即服务买卖机制。这一新主体的出现和新机制的引入可有效地将政府为民服务的职责转化为开启协会发展和自我管理的动力,其优越性在于:⒈将直接刺激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政府购买无异于开启了协会发育的大门,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多种多样,政府购买使得这些需求从潜在需求变成为有效的需求,并形成需求市场,催生了协会等各类市场服务主体。⒉从根本上理顺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下,政府与协会组织之间建立起了公平、平等的市场“买卖”关系,政府买服务,行业协会卖服务。作为买方,政府拥有足够的主动权和选择权,调控供给市场的发展;作为卖方,行业协会等服务组织有充分的自由选择需求市场,通过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一买卖关系的建立,也改变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简单直接对应服务的格局,使政府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第一线和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中摆脱出来,并进一步凸现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决策者、协调者和责任主体的功能,大大有利于政府客观决策和维护政府形象。⒊增加社会福利,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安排下,社会力量和服务对象的积极性都可以得到有效发挥,推动社会福利增长。一方面,服务对象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具有自由主动的选择权,以选择来参与,推进服务水平、服务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增长。另一方面,通过开发和营建公共服务需求市场和供给竞争市场,不仅将有效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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