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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农村经济协会的形成机制来说,主要有农民自愿组会和政府引导或扶持组建两种。这就出现一个问题,政府在农村经济协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在哪里?有人提出,既然是民间组织,政府就不应该插手。这未免太绝对化,在目前中国,协会没有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不可能有所发展。切实可行的考虑应该是:协会的政府色彩浓一点而民间色彩淡一些好呢,还是民间色彩浓一点而官方色彩淡一些好?其实,国外的行业协会也并不是只有民办,也有官民同办的协会。我们认为,对于官办性和民办性问题,各地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诸如协会的形成机制、行业特点、历史沿革、成熟程度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就目前来说,大多数经济协会都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对于那些由农村大户、技术能人或龙头企业牵头组织的协会来说,势力比较雄厚,可以突出一些民办特色;而对于处在经济欠发达的状态下,协会本身又没有势力,需要政府的指导和扶持,因而可采取政府引导、相关部门督导,协会相对自治的方式,官办色彩浓是必经阶段。
(四)协会发展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矛盾
目前,协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资金、人才、办公场地等,其中资金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没有相应的经费,协会的正常运转必然受到限制。调查发现,会员对交费问题很敏感,许多协会连会员应交的会费都不敢收,如果硬收,会员可能就不加入了,有些必要的协会活动都是由会长、副会长等出资。因此,很少有协会建立财务账户,这一方面反映了协会免费为会员服务,是非营利性组织,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协会活动不规范、缺乏资金支持的现实。协会要发展必须有充足的资金,那么资金来自哪?只能来自会员,政府的支持只是暂时的,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济宁任城区李营苗木协会,通过在行业内行使苗木的免疫功能,既保证了协会对外的声誉,也通过检疫职能的行使获得一定收益。可见,协会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并不在于是否收费,而在于是否合理,在于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得到会员的赞同。对于要想有长远发展的协会来说,没有资金的不断积累很难保证协会的长足发展后劲,至于如何积累资金,需要靠各协会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摸索。
(五)协会在行政区划内和区划外发展的矛盾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行政区划一直占有重要位置,一个组织必然是属于一定区划内的,超出了行政区划的范围就是不正常的了。对于在某一区域内注册的协会来说,管理部门一般也不愿让其超出管辖的行政区域,这样有利于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展开。但是,目前,协会的发展已经走在了前面。调查中发现许多办得比较好的协会都有区划外的会员。于是就有人提出相应的折衷建议,协会可以在区划外发展会员,但区划外的会员决不能超过,实际上,不必对此做出过于硬性的数量限制,有限制也只应该是一个相对的软性界限,决不能再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来对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问题。当然,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可以在协会的管理法规中做出必要的规定,比如:如何对待跨区划的协会、异地协会等问题,都做出规范性的规定。用区划内和区划外来限制协会的发展规模是不正确的,即使协会发展超出了法规中规定的区划外的数量界限,也应根据需要,通过必要的方式加以解决,如采取把原来的镇级协会改成县级协会的方式,以保证不与法规相违,但决不能用硬性的规定限制协会的发展。
(六)协会面对的发展机遇和竞争压力的矛盾
随着农村市场化步伐的加快,社会分化日益加剧,从而对农村社会组织化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三农”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因此说,协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当然机遇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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