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已经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和处理,信访部门的任务是做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保证上访者及时、有效地按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探索建立起“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是保护公民能平等地得到法律保护、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建立信访工作的法律援助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突出信访工作维护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群众状告无门、投诉艰难及因经济原因无力仲裁、诉讼的需要。这项制度在我国一些地方工会已经建立,这些法律援助机构与信访部门合署办公,探索出“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机构和“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的建立使信访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更加广泛,更有效、更直接地维护上访者的权利。另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结果,可以使得一些涉法案件直接由律师接待处理,不仅提高了信访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坚持诉前调解的原则,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非诉讼调解是法律上适用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工会信访部门应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据政策、法规进行非诉讼调解。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讲明道理,趋利避害,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督促问题尽早解决,避免矛盾扩大,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果。
.大力开展信访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起群众依法信访、受理机关依法办案的机制。学法、知法、守法,让法制意识深入人心,让群众养成依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依法进行信访活动才具备了相应的土壤。信访工作要走法制化之路,群众知法、守法是根本。因此,要深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其它方式,开展信访法制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
.强化源头参与工作,加速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必需的法律体系。就目前来讲,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所需的法律体系还不很完备,信访部门通过源头参与应当逐步达到信访法制化建设所需的法律体系的完善。
工会信访部门源头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应通过以下办法进行:一是参与立法,对国家、地方人大、政府起草制定的法律法规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主动向立法机关提出法案、草案,采取由人大立法或政府制定规章形式加以规范;二是参与政策、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依法规范信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信访工作部门内部建立决策、执行、保证、监督、信息传递、反馈以及内部协调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提高各级信访工作干部的素质,为依法实施信访活动创造条件。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离不开各级信访干部素质的提高,各级信访干部是执法主体,他们的法制意识、维护能力、依法办事和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性的高低,直接决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依法规范和实施信访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干部要吃透政策、通晓法律。同时,在人员的配备上,要做到保证有法律专业人才、有律师、有在综合协调部门工作过的人才。可以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工会信访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