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群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
础性工作
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社会发展问题上的具体应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这样的社会,最重要的是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最重要的是人际关系的和谐,是全体人民之间的和谐,这样的和谐当然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广大群众是社会和谐的受益者,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离开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谐社会便无从谈起。
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从根本上讲,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过程。党的群众工作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作用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一致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需要在全社会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需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需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更充分地发挥群众在参与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所有这些,都需要以强有力的群众工作为基础。
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积累了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这是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宝贵财富。但也要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呈现出相当明显的差别,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广大群众在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才干,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政治参与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民主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党和政府及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变革时期社会上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加之信息社会各种繁杂信息的影响、冲击,使群众思想呈现出差异性、多变性、独立性、选择性的特点;随着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由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通过直接分配资源实现群众利益的方式逐步弱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满足群众需求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难免会使少数群众的利益暂时受到影响,由此引发他们思想情绪的变化;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被群众充分理解和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工作中的缺点和改革中某些具体措施的失误,也会使部分群众产生某种不满和失望情绪。
所有这些都表明,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仅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而且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了。面对新情况,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着种种不适应,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甚至出现了群众工作的“本领恐慌”。例如,与群众难以沟通,缺少共同语言;工作无的放矢,方法简单生硬,引起逆反心理;有的甚至对群众的困难疾苦麻木不仁,对一些群体性事件处置失当,激化矛盾,等等。可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