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依据,同时,也为市财政安排资金提供准确数据。采取那种方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行掌握。总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11月底前要做到辖区内居民总人数清,愿意参保的居民人数清,并且资料齐全、信息准确。
(六)开发软件,建立网络。在各辖区开展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的同时,市社会保障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开发居民医保管理软件,购置相应设备,建立网络,力争9月底前开发出管理软件和建立网络。为保证乡镇、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要先期开发出用于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所需的管理软件,使乡镇、街道办事处利用现有设备和网络,边调查,边登记,边核对,边录入。
(七)严格审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12月上旬,我市要按照城镇居民社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完成城镇居民在社区就医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审核、验收、挂牌工作,为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夯实基础。
(八)录入信息,制卡发卡。从10月初开始,要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和申报登记情况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将参保信息输入数据库,对收缴的照片进行归档整理,力争在 12月中旬之前,分期分批制作医疗保险ic卡,并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九)发送通知,征收费用。在管理软件、网络设备、工作人员到位并且各种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通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把制作的医疗保险ic卡分期分批发放到居民手中,同时编制征缴计划,发送缴费通知单,分期分批征收费用。先期费用征收将从城区开始,逐步向全市推进。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以今天会议为标志,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正式启动。能否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真正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让群众受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摆上应有位置,拿出足够力量,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资金筹集,保证及时到位。资金筹集是推进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群,其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因此,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大费用的征缴和补助的落实力度,尤其是财政部门在预算中要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补贴到人、补助到位,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由社会保障部门具体承办。但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业务面广量大,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数据比对、证卡帐册的制作等工作,因此要切实充实和加强机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的及时到位。同时,要积极拓展乡镇劳保所和街道社区的医疗保险服务功能,把可以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前沿”窗口作用,建立起优化便捷的服务流程,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
(三)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审计监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保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社保部门一定要严格管理制度,在“收、管、支”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规范管理、合理支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等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医疗费用的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少基金浪费;要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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