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不断改变西藏的面貌,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坚定各族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不断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
第三,要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国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是西藏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达赖集团是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最大障碍,是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最大祸患。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实质是捍卫旗帜、捍卫道路、捍卫政权的严肃政治斗争。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只有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基才能更加牢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无论是哪个民族,都必须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倍加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坚持不懈地同达赖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共同维护伟大祖国统一安全,共同推进西藏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
第四,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制度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全面实现西藏繁荣进步,更加有力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要把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既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又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各族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体,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族群众生机蓬勃的伟大事业,需要全体人民积极参与。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巩固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和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深入揭批达赖的反动本质,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明白“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让群众明白谁在造福西藏各族人民、谁在祸害西藏各族人民。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文化和普法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