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投诉举报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以及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等措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管理,清费治乱减负,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了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社会安定。可以说,价格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价格杠杆是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价格监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无论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还是加快发展、保持稳定,都离不开价格工作。希望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做好物价工作的信心和使命感,把解决关系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摆在价格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价格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
是实施“十五”计划关键性的一年,也是我市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全市200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总收入7.34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总投资43.5亿元,增长20%;招商引资30亿元,增长22%;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5%。要实现上述奋斗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物价工作作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更是责无旁贷。
当前,各级物价部门要注意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农民减负增收为核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池州最大的群体是农民,最大的潜力在农村。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负担有所减轻,但与农民的收入相比,负担依然相对较重。有资料显示,自1997年以来的7年里,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了304元,平均每年不到44元,而同期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和涉及农村的教育、医疗、建房等乱收费给农民增加的额外负担可能不止这个数,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一号文件上来,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切实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优质服务。物价部门要努力克服农村点多面广、价格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不利因素,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抓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继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制,重点规范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农村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农机监理、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等价格。同时要继续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二)以扩大招商引资为中心,拓展经济增长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当前我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一要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地解决或帮助解决涉及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问题,对于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明确要求的,不管在不在管辖范围,都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努力解决,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要全面清理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矛盾。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证照工本费、注册登记费、管理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在有条件的县(区),只要是财政预算上已经安排了行政经费的,原则上不要收费,财政能够解决的一些支出,就不要用收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些费每年收不到多少钱,却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得不偿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