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召开职工大会的方案。报请本企业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2、起草(修订)职工大会的重要制度和工作文件(草案)。
3、主持召开职工大会,做好职工民主治理培训工作,向职工大会报告上次职工大会以来的相关工作。
5、及时向企业行政转达职工大会建议案,配合行政做好职工建议案的处理和落实。
6、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做好每次职工大会的总结,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填报“职工大会召开情况报告表”。
8、做好其他与职工大会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职工
第七条在职工大会上职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权利:
1、在职工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参加职工大会期间如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依
法行使民主权力碰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依法受到保护。
义务:
1、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和依法参与民主治理的能力。
2、如实反映问题,认真发表意见建议与呼声,执行职工大会决议,做好职工大会交办的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带头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本企业职工大会每年定期召开次,时间为每年月。如遇有非凡情况,经企业党政工商定或企业行政方提议,可临时召开职工大会。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九条召开职工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出席有效。职工大会在作表决时,必须经全体职工过半数方能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十条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企业工会,非经职工大会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