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大事,想在心里、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上。要建立健全“活力和谐企业”创建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创建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评比奖励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具体帮助企业抓好“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第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度重于技术。创建“活力和谐企业”,需要有好的机制制度作保障。一要注重规划引导。市里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实施“活力和谐企业”创建总体规划,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细化,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加以推进。二要采取政策激励。“活力和谐企业”是企业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称号。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后对被评为“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的企业,其董事长和党组织书记在政治荣誉、政治安排上要优先考虑,同时在企业改革、资金信贷、能源利用、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在资源配置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以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力和谐企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要完善评选机制。市里已经出台了开展评选“活力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应该说,现有的“活力和谐企业”建设评价体系是比较科学、比较合理的,但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实践中还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比如,今后可以适当加重评价体系中自主创新指标的分值比重,以更好地体现创新导向,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创新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的动力。要定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辖区内“活力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第三,注重典型宣传。典型就是标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阵地,切实加强典型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摇旗呐喊”。对这次评选出来的50家“活力和谐企业”,要逐个在报刊电视台进行报道,有关媒体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他们的创建成果,展现“活力和谐企业”的形象和魅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全市非公企业中掀起学典型、争先进的热潮。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宣传那些对党有深厚感情、热忱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非公企业负责人,努力在社会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第四,发挥主体作用。创建“活力和谐企业”,主体是非公企业。要进一步突出非公企业在“活力和谐企业”创建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家切实增强党建意识,努力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广大非公企业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扎实做好创建工作。获得“活力和谐企业”荣誉称号的,要再接再厉,查漏补缺,勇攀新高峰;获得创建先进单位的,要加大力度,巩固提高,力争上游。广大企业家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保持争创一流的劲头,争当创建的“排头兵”、“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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