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规定开展拆迁工作。要做好被征地拆迁人员经济补偿及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妥善解决好被征地人员的经济补偿和生产生活问题,争取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要成立专门机构,全力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协调,加快安置房建设。要高度重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成立专门机构,从财政、国土、项目所在地政府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千方百计解决以往征地拆迁遗留问题。
5、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策划工作,提高招商项目的可行性,确保招商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县产业、土地、规划和环保等方面要求。要加大招商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力度,做好招商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工作。要建立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项目落地协调服务机制,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
(二)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要以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抓好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1、要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态势,为及时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要全面开展“行千里路,访百家企业”活动,通过深入走访企业、发放调查表、召开意见征询会等方式,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重点企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听取企业对政府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掌握企业停产、减产、资金链、劳动用工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及时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中的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2、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突出困难,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体,通过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和组织专题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既为困难企业雪中送炭,也为强优企业锦上添花。一方面,下大力气协调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解决企业在产品销售、市场开拓、人才培养、企业用工、劳动保障、职工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企业职工稳定问题和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企业反应强烈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要继续在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招商引资、技改贴息、产品出口补贴、土地供给、煤电油运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建设,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3、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形成促进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以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工业集中区体制机制等为重点,完善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要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促进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政、银、企沟通渠道,缓解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出台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企业投资。要尽可能减免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收费,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要改革创新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特色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竞争力,引导企业聚集。
4、要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政府要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银企沟通,政府为银企对话搭建平台,不断地促进银企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成银企之间找到合作的契合点,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短缺困难。三是拓宽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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