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平湖市在租赁经营场地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情况作个发言。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边缘,南濒杭州湾,东邻上海市,全市陆域面积53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8.3万,外来人口29万,辖3个街道、7个建制镇,138个行政村。2009年,平湖市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列第26位,2009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0亿元,财政收入30亿元。
光机电、服装、箱包、造纸是平湖市四大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服装、箱包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生产组织形态进一步多样化,许多新办企业租用他人厂房或设备来经营。2009年,全市服装、箱包租赁企业达到396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一些服装、箱包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管理水平低,工资支付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2009年,有178家租赁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占租赁企业总数的45%;全市排摸出的劳资纠纷隐患单位中,租赁企业占了80%。一些租赁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后,业主一走了之,职工的血汗钱失去了追偿的来源,现有的处理手段难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针对租赁企业工资支付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平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加强租赁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同时,由平湖市劳动保障局和工商局于2009年3月出台了《关于对租赁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由租赁企业缴纳欠薪保证金,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将专款用于支付欠薪,从而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市欠薪保证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作一简单介绍。
一、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实行欠薪保证金的范围是:业主没有自有厂房(场所)或者设备,工商登记时租用他人厂房(场所)或者设备从事服装、箱包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薪保证金由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收取,实行缴纳与退还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办法:对新办租赁企业,在初次登记注册时预缴欠薪保证金,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缴纳2万元;注册资金在5- 10万元的,缴纳5万元;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缴纳10万元。企业开业6个月后,按前6个月平均工资数的4-6倍结算缴纳。对已有租赁企业,按本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6倍缴纳。对个体工商户,按每户2万元缴纳。租赁企业破产、歇业、迁移或注销三个月后,已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欠薪保证金连同利息全额退还业主。对已缴纳欠薪保证金的租赁企业,如发生欠薪纠纷,先责令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确无力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在欠薪保证金专户中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欠薪保证金。
二、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试点先行。租赁企业劳资纠纷的多发,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欠薪保证金制度出台后,我们选择了租赁企业劳资纠纷较为严重的镇进行试点,并在该镇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然后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铺开。试点期间,分管副市长亲自蹲点试点镇指导开展工作。
二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印制了有关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发送给租赁企业及职工,并在市劳动力市场内公布受到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充分利用反而典型的宣传效果,促使服装、箱包租赁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