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源,逐步形成一整套财政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体系。
三是做好对商务流通领域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改革探索。切实关心农村消费问题,落实好“万村千乡”财政政策。积极支持“东桑西移”等专项工作,促进西部农村发展。探索解决国有流通企业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五、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发展中小企业,不仅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有很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鼓励民族创业精神,促进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继续重视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明确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方式,建立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考核评价结果,选择支持对象,确定补助、奖励资金。以财政支持资金为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优化结构,合理布局。
二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价标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细化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损失的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
三是研究制定创业投资的支持政策。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风险防御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投向科技型初创期中小企业。
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涉及面宽,许多专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做好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石油特别收益征收相关政策和审核程序,认真做好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石油特别收益金及时、足额地征缴入库。跟踪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实施。
二是认真
三是积极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筹措资金,保证三峡工程建设需要。加强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使用。研究和完善中央财政支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项工作。继续安排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适时整合调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外资和东部地区的资本、技术、管理和市场网络等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和延伸。
五是完善扶持矿山企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完善中央财政对冶金独立矿山的扶持政策,促进矿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中央财政对西藏铬矿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西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
六是完善国家食盐储备制度。对国家储备盐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研究建立新的国家食盐储备制度。研究落实碘缺乏病未达标省区的财政补助方案,促进实现我国2010年全面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七、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推进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