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在政治转型中,先后实施了党政分开、简政放权、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农村基层政权制度改革等等;在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公社社员变成农民群众,企业工人(国营工、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统统变成了企业职工、职员,失去工作的就是下岗工,厂长变成了经理、老板,新出现了资本雄厚的阶层,就是民营业主,等等。这些变化不光是称谓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分配方式和社会结构层次的改变。这些年,多数人感觉变化最大的是社会供给体制的转型,在机关和企业原来可以享受的一些福利待遇现在都没有了,房子自己买了、看病不报销了、退休金该成养老保险了,企业发工资不按工龄该成记件的了,等等。所有这些变化最终都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不同的反映,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带来深刻的影响。由于诸如此类的复杂原因,当前人们确实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心态。社会成员在改革中受益的程度有多有少、时间有先有后,甚至少数人可能暂时要做出某些牺牲,因而也就造成了人们心态的不平衡,有的甚至产生失落感,由这些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
(二)经济体制转变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改革开放前,在计划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企业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通过政府计划,实行统包统分。不管企业是否需要,国家每年都强制安排大量人员进入企业,造成企业一个人干的活分给两个人甚至多个人干,人浮于事,缺乏效率。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企业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减员增效”是一个重要途径,难免会出现失业下岗现象。另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会淘汰一些企业,使部分职工离开了原来的岗位。随着一、二、三产业的结构调整,必然会带来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一部分职工就要分流。现在的分流不是过去计划经济下的调配,而是自谋职业,在新的岗位确定之前,部分工人实际就处于下岗失业状态。另外,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保障的覆盖面少、社会化程度低、社会保障基金征收困难、缺乏制约手段等问题。由于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发挥不了社会保障功能,致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这部分人就成为困难群体,社会就产生了不稳定因素。尤其是不同的社会群体收入差距的加大、城乡社会水平差距的加大,造成了社会心态的不平衡,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基层基础薄弱造成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在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wto规则,还面临着政府管理方式的调整。而政府管理方式的调整,不会一蹴而就,法制建设和市场秩序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漏洞,一些问题乘虚而入,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产生影响。另外,部分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行政管理和社会调控能力不强,维护社会秩序和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在研究制定和出台一些改革措施时,没有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程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致使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政策不理解,对深化改革的措施不支持,在社会压力大、情感难以接受时,便集体上访,向党委政府讨说法。现加上有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讲权利多,讲义务少,只看个人、眼前和少数人利益,不讲集体、长远和大局利益,致使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难以贯彻执行,使一些矛盾久拖不决,时间长了酿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全民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多年来,一些地方狠抓经济建设,放松了对民众的基础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教育和农村的基础教育。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9年3月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的所说:“十年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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