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龙头企业要一视同仁对待。既要克服本位主义,解决一些地方限制龙头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问题,又要防止盲目发展,出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加工能力与原料供应不协调、不配套和无序竞争的现象。同时,要克服一切阻碍龙头企业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努力实现龙头企业跨区域协调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势力开创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局面
要认真加强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统领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农业产业化各方面的工作。着重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更快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农产品竞争力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中介组织,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努力开创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成为新的农业生产主体和经营层次,龙头企业对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已经开始发挥着重要影响。这要求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善于面对农户组织农业生产活动,而且要努力同各类市场主体打交道,尤其要深入研究龙头企业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探索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和调控方式。要充分利用政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主体进行引导、规范、扶持、服务,把握农业产业化的总体发展方向。强化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利用产业政策扶持、引导农业产业化有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各项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范、调控、服务和监督上来。要从农户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及时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服务,加大对产业经营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等。通过实施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不断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扩大服务广度和深度,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础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以农民利益为核心就是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在这个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家庭承包不是对立的,农民与企业既相互依赖,又各自独立。所以,我们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过程中,要坚持保护农民的利益,支持那些围绕农业产业、坚持服务农民的龙头企业。积极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的收购保护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组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同时,要通过鼓励各种形式的中介合作组织发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强化收入保障。
三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要把搞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培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有举措,有作为。要找准切入点,在促进农民增收、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联结机制上有所突破。要抓住关键,加强组织协作,在提高领导水平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