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也就是人民政协的运行,即通过什么途径进行工作。人民政协的运行包括会议制度和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两个方面。
⒈会议制度。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的基本形式。现有的会议制度主要有: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和秘书长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除此之外,还有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召开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研讨会等。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最高层次的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加,也邀请一些有关人士如非常委的地方政协主席、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这两种会议是委员们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最主要的场所。政协的会议贯彻“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风气。特别是在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到委员小组上来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政协委员可以在会上面对面地向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建言献策,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⒉经常性工作。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是指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有学习工作、委员视察工作、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提案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文史资料工作。这里我重点讲一下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和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委员视察。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检查工作、研究问题、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这项工作是年毛泽东倡导开展的。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中,都把视察作为委员的一项权利给予了明确规定。视察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委员们通过这种高层次、参与广、影响大的视察活动,了解情况,开阔眼界
()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和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必要准备和基础性工作。专题调研与委员视察,两者意义相近,但在目的方法、人员构成和地域范围上有所不同。专题调研到实地观察、调查、分析、论证,目的在于查便就里,具有深刻细致地观察分析研究的要求。政协的各项报告、建议、提案都应当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题调研是专委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专题调研,要在研究上下功夫。研究工作决定着调研水平的高低和作用的大小。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研究,以提高建言立论的质量。去年以来,市政协围绕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就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发展环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情况、“空心村”问题、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制定“十一五”规划,发展循环经济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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