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开展工作外,还要坚持一定的原则。系统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若干原则的是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在年月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上提出的必须坚持的四条原则,在年的全国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上,李瑞环又重申并对这四条原则作了系统论述,这四条原则的主要内容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必须加强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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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的配合。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新的理论观点的提出和实践,政协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原则也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指出:联系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政协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原则,既是我们过去的宝贵财富,也是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贾庆林强调要坚持五条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与中共中央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要按照党的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人民政协事业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第二,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也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要牢固树立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一部分的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中体现人民政协的作用和价值。第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第四,坚持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要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围绕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倾听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五,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体察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要求,千方百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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