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粮食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兴农富民,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发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奖励名额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推荐的粮食生产先进村和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参与粮食生产工作的干部(含村干部)和农技人员。
(二)奖励名额:粮食生产工作红旗乡镇2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乡镇8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村20个,先进种粮大户10个,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0名。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值1000分)
乡镇粮食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千分制计分,总分值为1000分,根据考核得分高低依次排位,前2名为红旗乡镇,前3—10名为先进乡镇。粮食生产工作先进村、先进种粮大户由各乡镇按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从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负责人、包联干部和全体农技人员中评选产生。
(一)粮食生产先进乡镇
1、种植面积(分值200分):
①以实地调查为考核依据,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以年统计年报为参数)保持稳定并有增长,粮食复种指数明显提高的计50分,播种面积减少的倒扣50分,复种面积有“单改双”扩面基础而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酌情扣分。
②能够种双季稻的全部种上双季稻,无“双改单”和双季稻与一季稻“插花”现象,双季稻种植面积达99%(含)以上的计100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20分。出现“双改单”成片面积2亩以上或总面积100亩以上的不计分。
③对过来的荒芜耕地认真改造并恢复种植,无耕地抛荒的计50分。耕地抛荒总面积超过30亩,或出现耕地成片抛荒2亩以上,或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自建房的扣50分。耕地抛荒总面积不超过30亩或成片抛荒不足2亩的酌情扣分。
2、种植方式(分值300分):
早稻控制直播,抛秧面积达90%以上的计200分,抛秧面积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0分;晚稻杜绝直播,抛秧面积达100%的计10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0分。
3、种植技术(分值300分):
①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比例在30%以上,示范效果好的计20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0分;工作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群众反响强烈的酌情倒扣分。
②有1个乡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或3个村级百亩示范片的计50分,高产创建示范片数量不达标等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③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和优良品种覆盖率在95%以上的计5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4、工作落实(分值200分):
①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制定了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计50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②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的计50分,未分解落实和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③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及时、规范、安全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无违规违纪行为的计50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每出现一起违规违纪行为扣50分。
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党政首长负责制,定期对辖区内粮食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粮食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