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健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按照《林权纠纷调处办法(试行)》,认真调处化解每一宗林地权属纠纷和矛盾,坚决防止群体性械斗和上访事件的发生。要认真汲取过去一些地方分山到户、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历史教训,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坚决防止乱砍滥伐,依法及时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要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从群众来信来访中准确把握苗头,及时解开群众的疑惑,依法解决群众的诉求,把影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县、乡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努力把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限度,以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凝聚人心,集聚力量,推进改革。
五、要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为了保证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县上将成立督查指导组分阶段进行督查指导。一要看会议精神落实和林改政策宣传发动情况;二要看乡村的林改方案制定情况,对林改的政策把握是否准确,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三要看林改的质量和进度如何,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狠抓进度;四要做好林改政策和操作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为乡村培训骨干力量,参与林改工作;五要深入村组参与外业勘界、绘图、四界认定等现场操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六要指导乡、村、组的表格填写等内业整理工作,把好质量关,建好各级林改档案,通过督查指导促进林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将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对各乡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政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强化督促检查,由县级领导带队,部门协同配合,组成工作班子,对工作实绩逐项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要突出重点,既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又突出重点核查核心内容,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宣传培训、依法依规操作、纠纷调处、林权明晰、宗地勘测、档案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检查。要把握难点,本着边检查、边研究的方法组织好、实施好检查考核工作,对林改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要对每个工作阶段认真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补课,确保林改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