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落实,确保引资成功率。
(四)进一步强化流转储备,保障用地抓冲刺。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各镇乡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承包权长久不变、使用权加快流转、农民利益切实维护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指导,积极探索托管承包土地、土地股份*等流转办法,鼓励采用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合理有序的流转,并以合约形式依法规范。要结合项目发展需要,促使流转储备的土地向设施农业规划区域集中成片,减少流转储备的盲目性,以合法连片的供地确保农业项目所需,提高设施农业项目引进落户的成功率。
(五)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加大帮扶抓冲刺。各镇乡和涉农部门要重点在设施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建设推进、市场信息、栽培技术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帮扶服务。对规模连片在100亩以上的藏缘农业、*百姓、*海融、永隆农业经济*社等所有在建设施农业项目,要结合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双百”对接服务工程的开展,落实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名农技人员挂钩、一套细化推进计划,以“三个一”的到位确保设施农业项目冲刺有人负责、困难有人协调。对已建成投产的设施农业项目,要围绕建成高效设施农业示范点的要求,重点督查挂钩农技人员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蹲点对接服务的实际绩效,不断加大挂钩帮扶力度,全面推进农业项目建设进程,确保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顺利开展。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整体联动抓冲刺。切实加大对项目农业建设、设施栽培发展、土地流转进程及镇乡分管领导工作过程的督查考核,严格以完成实绩为考核依据,严格按照启办发2008年93号文件规定,对未完成市下达4个100亩连片或2个200亩连片的设施大棚的镇乡,项目农业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分管领导不得评为先进。在设施农业推进冲刺阶段,镇乡主持政府工作的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具体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推进设施栽培项目建设。市农口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涉农部门分管领导为部门推进设施农业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矛盾,确保设施农业项目快速有序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