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承包合同治理工作。林地承包合同式样采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式样。
第三点:要正确把握林改试点的基本原则
我们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保持五项原则:即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保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保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保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第四点:要把准试点工作的步骤及方法
此次林改试点工作从2009年5月6日开始,6月30日结束,详细分为七个阶段:
1、成立机构。时间为2009年5月6日至12日。县里组建21个工作队进驻试点乡镇的21个村,每个工作队4人,工作队长由县直单位科级干部担任。试点乡镇村成立林改领导小组,试点村民小组成立林改理事会。
2、宣传发动。时间为2009年5月13日至16日。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要逐级召开林改工作动员会。要组织开展培训,县林改办今天给大家集中进行培训,试点乡镇也要组织集中培训。
3、调查摸底。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至6月4日。驻村工作组要协同村两委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正确把握集体经营山、自留山、责任山基本情况,流转山林和承包合同情况,改革基准日村民户数和人数情况。在调查摸底中,要认真细致地摸清每个地块的权属、发证情况和经营现状,并进行全面、详细的统计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将摸底调查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制定方案。时间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14日。摸清底子后,驻村工作组要会同村“两委”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山情、林情、村情、民情,起草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括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林业发展情况、林改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范围、对象、改革的形式(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改革基准日的确定、自留山和责任山情况、程序、公示内容、确权发证、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草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表决同意后,报乡镇政府审核,送县林改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村的实施方案经批准后,要在本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存在林权纠纷的,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5、分山到户。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至20日。各村林改实施方案公示期满后,要迅速组织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各地在改革工作中,要注重把握政策界线,严格规范操作,保持群众路线,实行阳光操作;要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保持进度听从质量,不简朴冒进、急于求成,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6、林权发证。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25日。集体林地林权发证,包括本次分山到户发放新证和上世纪八十年代林业“三定”,划定到户,本次未变的自留山、责任山、“二山合一山”由县林改办根据林改后的林权登记证实,逐处逐小班统一换发新的林权证。
7、总结验收。时间为2009年6月26日至30日。试点单位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表决票、山林权属登记花名册,林权证、股权证、流转山林合同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县林改办要对林改试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及时进行检查,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完善好后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林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