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扑火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火源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扑火队伍人员和机具、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森防宣传是否留有死角死面。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责令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达标。在整改期间,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五)加强预警监测工作,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监控能力
加强预警监测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早发现,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级森防部门要按照“及时预警、三全监测、分级设防”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工作,做到火险早知道、人员早落实、火情早处置。一是切实做到及时预警。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利用气象信息组织开展中长期火险趋势预测和短期火险天气预报,公开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等级,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省、市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各单位要及时进入相应预警状态,悬挂相应预警信号旗帜。二是切实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在卫星监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高山了望和地面巡逻的作用,对林区进行空中、地面全方位、全天候的立体
式监测,做到不漏一个山头、不漏一个地块、不漏一个沟壑、不漏任何死角,确保及时发现火情。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和火情报告制度。要坚持防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务必亲自坐镇,决不允许脱岗、漏岗,确保信息畅通。市森防指挥部要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杜绝瞒报、漏报、迟报。发现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弄虚作假的,要逐级追查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六)加强森防队伍建设,提高林火综合扑救能力
建设好森林消防队伍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走“精兵”之路,人员要精,装备要精。各森工、农场、国有林场、重点乡(镇)、企业和集体林场都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消防队伍,各连队、村屯、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点都要组建森林消防预备队(群众义务扑火队)。有条件的森林经营者都应当建立与其森林防火相应的扑火小队,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季节性森林消防队和森林消防预备队应当配足人员和扑火机具,认真做好灭火机具、通讯设备、运输车辆等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定管理使用合同,备足油料、电池和易损配件,做到有备无患。进入防火期,各专业及半专业扑火队要严阵以待,高度戒备,一旦出现火情要早发现、快上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务必做到信息通、指挥灵、拉得出、打得赢,确保不酿成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七)加强联防互救,合力消灭火灾隐患
区域联防是提高防灭水平的重要途径。区域内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
本文由: 免费提供 界”的原则,建立定期互相联络、火情及时通报、工作互相支持的有效联防机制,合力做好火灾防扑工作。各联防区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森林防火授权委托,及时召开联防会议,制定联防方案,落实联防措施,对本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检查;成员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领导,熟悉本联防区各单位及领导的联络方式和电话号码,边界区域发生火情,无论属于谁的防区都要立即通报,迅速出击,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及时扑救,先扑火、后勘界,切实做到“信息互通、扑火互助、兵力互补、经验互流、感情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