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巩固明晰产权的成果,千方百计提高分山到户率,对已分山到户的责任山做到承包期50至70年不变,加快林权证发证进度;二是要进一步巩固减轻税费的成果,坚决杜绝林业乱收费现象的反弹,切实维护好林农的利益;三是要进一步巩固放活经营的成果,在努力建立公开公平的林业交易市场的同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四是要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的成果,引导群众大力植树造林,保护好**的青山绿水;五是要进一步巩固林区社会稳定的成果,通过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措施,始终保持林区社会的持续稳定。
二、林改工作现状
自2008年5月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各地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林业工作者齐心协力,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主体改革工作完成了60%左右,分山到户率80.9%,发证率21%,成功调处了山林权属纠纷466起,调处率达到92.6%。通过改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有力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表现在以下“三个转变”:
一是林农收益从过去得“小头”向普遍得“大头”转变。通过改革,使木竹税费由原来的62%下降到12%;木材平均销价上涨了30%,毛竹平均销价上涨了近50%,现在林农卖一根毛竹可得到10多块钱,卖一方木材可得到400多块钱,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据调查,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282元,比上年增长22.8%,林业开始成为兴山富民的“希望产业”和“绿色银行”。
二是林业经营从过去“千把斧头砍树”向“万把锄头植树”转变。通过改革,明晰产权,还利于民,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租山、买山造林蔚然成风。去年以来,全县完成造林17.5万亩以上,今年春季完成造林8万亩,比去年增加近2万亩,创近10多年来的社会投资造林新高。同时,林权制度改革还为广大农村劳力提供了最适应、最直接、最可靠的就业机会,全县有3000多外出打工农民返乡务林,新增林业从业人员1500人。把山林看作是“潜力股”,“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是不少林区从过去“纷争不断”向“定纷止争”转变。在这次林改中,通过乡村干部主动牵头、农民群众自主协商,全县成功调处了466起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率达到92.6%。一些过去纠纷不断、争斗不止的村组之间、邻里之间,现在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同时,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还联合组织了持续两年多时间的“绿色旋风”和“绿剑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案件发生率连年下降。2008年全县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3.6%和15.2%。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林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大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进度缓慢。根据省明察暗访组反馈的情况来看,我县林改工作基础不牢,工作质量不高,进展速度严重滞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外业进度太缓慢。截止5月底,全县仍有15.9万亩外业面积未完成(其中,包括纠纷面积11.6万亩,未勾面积3.2万亩,需返工和无山主面积1.1万亩);二是输机进度不理想。全县总宗地数10.1万宗,目